
泰职教室函〔2017〕17号
泰安市职业院校开展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第二批终期评审、第三批立项暨项目培训的通知
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教室(科),各有关院校:
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根据《泰安市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(2016-2018年)》(泰政发〔2016〕12号)文件要求,加强全市职业院校内涵发展,定于11月中下旬开展提升计划第二批终期评审、第三批立项暨项目培训活动,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项目
(一) 第二批项目终审
1.第二批 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终期评审
2.第二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终期评审
3.第二批名师工作室终期评审
4.首批微课联盟终期评审
(二)第三批项目立项
1.第三批 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立项评审
2.第三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评审
3.第三批名师工作室立项评审
4.第二批微课联盟立项评审
二、参与人员
各中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任教师
三、评审时间
11月中下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评审方法
(一)网络评审
第二批提升计划终审项目(名师工作室项目除外)和第三批立项的项目(名师工作室项目除外)都要进行网络评审工作。项目负责人将材料按要求于11月15日-20日前用原账号登录http://www.taedu.gov.cn/cloud/平台,将相关增量材料上传到泰安市教育云平台原申报网评的网站。具体各项目网址若有更改将另行通知。
(二) 汇报答辩
第二批提升计划终审项目不再进行汇报答辩活动。第三批立项的所有项目于11月25-26日进行汇报答辩。专业负责人做7分钟内的PPT汇报,专家答辩3分钟,汇报要严格控制时间。负责人主要阐述各级指标的完成目标、重点和特色,并由专家提问答辩。
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。
五、报送纸质材料
项目名称 | 材 料 内 容 | 上报时间 | |
第二批 | 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 | 1.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二批 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建设验收统计表 |
11 月 13 日 |
2.自评报告(按照评估标准内容) | |||
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| 1.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二批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内容自评表 | ||
2.自评报告(按照评估标准内容) | |||
名师工作室 | 1.名师工作室建设内容自评表 | ||
2.自评报告(按照评估标准内容) | |||
3.原始佐证材料 | |||
微课联盟 | 1.微课联盟建设内容自评表 | ||
2.自评报告(按照评估标准内容) | |||
第三批 | 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 | 1.申报表 | |
2.建设方案 | |||
3.任务书 | |||
4.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三批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建设统计表 | |||
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| 1.申报表 | ||
2.建设方案 | |||
3.任务书 | |||
4.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三批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内容统计表 | |||
名师工作室 | 1.申报表 | ||
2.建设方案 | |||
3.原始佐证材料 | |||
微课联盟 | 1.泰安市职业教育微课资源共建共享联盟成员申请表 | ||
2.泰安市职业教育微课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牵头院校申请表 |
1.各县市区,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,积极踊跃参加各项目建设。
2.凡与市赛项目接轨的省建设项目,都要从市评选出的项目中退出。
3.前两批未通过终审的项目,可继续申报,参与建设,程序与新申报项目相同。
4.在名师工作室项目申报中,各学校三年内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计划总数(100个)的20%。
5.各项目上报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由县市区汇总后请于11月13日之前上报职成教研室邮箱(ta27782@163.com),联系人:穆兰 电话:8204039。
附件:
1. 泰安市职业院校 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汇总表
2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二批 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建设验收统计表
3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二批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内容自评表
4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二批名师工作室建设内容自评表
5. 泰安市职业院校微课联盟汇总表
6. 泰安市职业院校首批微课联盟建设内容自评表
7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三批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申报表
8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三批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任务书 |
9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三批“校企一体化育人”示范专业建设统计表 10.泰安市职业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汇总表 |
11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三批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表 |
12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三批精品资源共享课任务书 |
13. 泰安市职业院校第三批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|
14. 泰安市职业教育第二批微课资源共建共享联盟成员申请表 |
15. 泰安市职业教育第二批微课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牵头院校申请表 |